人去世按照户口登记条例,必须进行销户处理。不按规定及时注销户口,将造成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数据库内的无效人口信息积聚,影响人口统计数据的准确性,进而影响到政府的宏观决策,不利于社会管理。公民死亡后,如其家人不及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,将影响到诸如保险金领取、遗产继承、银行取款之类一些事务的正常办理等等。
死亡后销户的流程,具体如下:
1、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所需材料:户主、亲属、抚养人或者邻居申报申请:公民死亡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。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办理程序: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;
2、办理程序:办理死亡户口注销手续比较简单,死者的户主、亲属、抚养人或者邻居持上述资料,到抚顺当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;
3、办理时间:公民在死亡后,城市在葬前,农村在一个月以内应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第八条
公民死亡,城市在葬前,农村在一个月以内,由户主、亲属、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,注销户口。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,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。
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,户主、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、镇人民委员会。